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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

骨干企业(第二批)拟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437号)要求,我们委托咨询机构对各地推荐的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确定了初步名单。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第二批)拟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4912-19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综合利用处)。

    真:010-68505594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100824

 

附件:1、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拟选名单(第二批)

2、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拟选名单(第二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