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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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华副主任出席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

综合示范工作会议

 

 

 

127-2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湖南长沙联合召开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我委解振华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同志,各示范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解振华指出,2011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确定了三批共30个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经过几年不懈努力,各示范城市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走在全国前列,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水平全面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节能环保产业不断壮大,循环经济蓬勃发展,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加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取得了一系列的可喜成绩。但同时,有的城市存在部分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资金下达进度缓慢、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要尽快解决。

解振华强调,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做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重要意义,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认识新常态,就是要认识到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客观上已难以承载高消耗、粗放型的发展。适应新常态,就是进入新常态后,既要抓住能源资源消耗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的重大机遇,也要应对好节能减排重视不够、投入减少、消耗反弹的严峻挑战。引领新常态,就是既要做好“减法”,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也要做好“加法”,培育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支柱。开展综合示范是简政放权的重要探索,是以点带面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是激励地方开展制度创新的重要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振华要求,各地要统筹谋划好2015年和“十三五”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要在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用好资金、创新政策、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狠下功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各地要严格按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把综合示范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低碳城市等工作协同起来,统筹财政政策、投资政策和制度创新,精准决策,狠抓落实。要打好政策组合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产业、价格、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发挥好对社会主体的引导作用,充分激发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