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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媒体通气会

 

331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媒体通气会。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出席通气会。

冯良同志首先就《方案》的出台背景、编制过程和总体思路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5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制定垃圾分类制度列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完成。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在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垃圾分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一年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完善,日前两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

杨海英同志介绍了《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具体要求。一是《方案》明确在部分范围内对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相关城市要在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细化的办法,在对有害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上,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易腐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分类。二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在强制分类的范围内,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强制分类示范试点。三是垃圾分类是复杂且系统的工作,《方案》强调要加强收集、运输、回收、处理等环节与前端分类的配套衔接,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会议还邀请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北京环卫集团、成都奥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和代表,分别从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开展垃圾分类的有关建议、环卫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民营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等方面介绍了有关情况。

 

 

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央广中国之声、央广经济之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本次媒体通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