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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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污染第三方

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2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

  为指导和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我们组织编制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运营模式和委托运营模式),现印发你们,供有关单位和企业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工作中参考。

  附件:1、《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运营模式)

     2、《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委托运营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