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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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关于培育

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

  为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形成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