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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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垃圾

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8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委研究制定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