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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出台打造循环经济升级版实施意见

 

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地区,铜陵始终坚持推进循环经济深入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之路。近日,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循环发展的有关要求,铜陵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铜陵循环经济升级版的实施意见》(铜发〔201624号),在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地区中,率先提出打造“循环引领、产城融合、三生共赢”的循环经济升级版。升级的主要构想为“三定四升两强化”,即:

明确“三大定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循环经济发展新高地、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和美丽中国建设先行示范区。

推进“四个升级”。紧抓产业、社会、城市循环和循环模式创新,推进循环经济升级发展。一是坚持提升产业循环标杆,保持产业循环国内领先水平,并积极争取跨入国际先进行列,促进循环发展内核升级。二是坚持提升社会循环水平,促进循环发展层面升级。三是坚持提升城市循环能级,打造循环型生态城市,促进循环发展载体升级。四是坚持提升区域循环特色,对节能减排、区域循环等典型模式进行再创新,促进循环发展模式升级。

落实“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升级主题创建,着力实施8311行动计划。打造八大示范工程(即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农业循环经济示范、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产业化示范、能源高效利用示范、城市低冲击开发示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循环经济制度创新试点示范),建设三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综合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设千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二是强化升级机制保障,改革创新循环经济制度和政策供给。积极创新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市场运作、风险防控、评估评价等地方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增强准入政策、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等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和政策供给,有力支撑铜陵循环经济再上新台阶。

附件:关于打造铜陵循环经济升级版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