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页 > 发展循环经济 > 政策法规
  

 

关于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名单的公示

 

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请组织推荐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1205号)。两部委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现将拟入选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的园区予以公示,为期5天。

联系电话:010-6850559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

邮编:100824

附件: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662


附件

 

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备选名单

 

冀州经济开发区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泰兴经济开发区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浙江吴兴工业园区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庆潼南工业园区

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

贵州安顺西秀工业园区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