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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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同意冀州经济

开发区等18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冀州经济开发区等18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批复了冀州经济开发区等18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确定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

园区循环化改造是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要求推动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十二五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区域为重点,继续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引领各地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把循环化改造作为园区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协调统一、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通知还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附件: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名单

 

附件

 

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名单

 

冀州经济开发区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泰兴经济开发区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浙江吴兴工业园区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庆潼南工业园区

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

贵州安顺西秀工业园区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